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美云、丁采英、闫银修 我因学法不深,对法理解的不深入,做了不该是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街道来家让我写了“保证”。经过深入学法,现认识到自己走错路了,想起来对不起师父对我的慈悲呵护,为了洗刷自己的耻辱,我特此声明以前写的全部作废。今后认真学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2年3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4/28451.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