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潘宇飞
以前在主管部门的压力下所写的一切违背大法修炼原则的言行作废。紧跟师父,修炼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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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3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2/95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