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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爱玉、王引凤

    我是一名大法弟子,在去北京证实大法时被抓,送回当地看守所。由于对大法不坚定,关过得不好,做了一个修炼人不应该做的事情,给大法带来了负面影响,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我冷静下来学习师父的经文,感到痛彻心肺的愧疚与悔恨。今天,我严正声明;我在看守所里违心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从今以后,我要尽最大的努力,坚定实修,重新跟上正法进程,做一名真正的大法粒子,助师世间行。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5/285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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