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艳
以前在高压下所写的保证和所做错事全部作废,今后坚修大法跟着师父走。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5/285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