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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汪翠莲

    我于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在7.20以后,邪恶铺天盖地而来时,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存在怕心,在单位办的“党员学习班”上讲了违背大法的话,在派出所的“不修炼人员”的名单上签了自己的名字。在此,我郑重声明:过去我所说所写的违背法轮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并以实际行动弥补我的罪过,坚修大法,向世人讲真相,跟上正法进程,走好今后修炼路上的每一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7/286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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