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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赵秀芳

    我在二000年底去北京天安门证实大法,刚到就叫恶警抓住,送入地牢,又送入监狱,它们惨无人性,拳打脚踢,在北京,我亲眼看到恶警用烧红的火钩烙其他大法弟子,还有的恶警在零下几十度的严寒天气里往大法弟子头上一次一次的浇凉水,身上头上冻结成一片,还有的大法弟子被恶警扒下棉袄、棉裤,站在雪地里两手伸直,手脖子挂上装满水的洒瓶,手一下沉,就用木棍打手。我被当地派出所押回后,逼迫参加当地邪恶的“洗脑班”达九个月之久,在这段时间里,由于不配合它们的无理要求与恶毒洗脑,它们拳打脚踢,用大木棍砸、铝合金钢条抽打、蹲雪地、戴手铐等等各种惨无人道的卑鄙手段来迫害大法弟子。它们还对我非法巨额罚款一万一千三百元钱,逼的家人四处借钱,在它们规定好的时间内,家人如果交不上钱毒打家人,进行恶毒的株连政策。在邪恶势力的逼迫下,在家人及社会上的重重压力下,我写下了万万不能写的“悔过书”、“决心书”、“揭批书”,并摁上了手印。我对不起给了我第二次生命的慈悲伟大的师父,我心如刀绞,心神不安。在此,我郑重声明我以前写过的所谓“悔过书”、“决心书”、“揭批书”等统统作废!我要坚定修炼,紧跟师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8/286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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