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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娜 我是一个初中生,得法近6年。但是在2001年看了中央台播报的自焚假相后,由于对法认识不深,修佛的心不够坚定,再加上受种种宣传工具的蒙蔽,做了违背大法的事。滋生了邪恶,一直被怕心覆盖着。现在我认识到了,作为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绝对不允许自己干一点对不起法的事。所以我懊悔,痛恨自己万分。特此声明以前的所言所行全部作废。重新认识法,同化法,紧跟师父步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一个大法的粒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9/2873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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