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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季锦春

    我98年底开始修炼大法的,7.20以后被当地“三方会审”,在重要日期24小时被跟踪监控,此期间我利用各种机会,向大家弘法,讲清真相,效果很好。我于去年又被非法送至劳教所,被“洗脑”两天,当时由于自身的执著没有克服,对法理认识不清,至使自己的思想受到了邪恶旧势力的严重干扰,写了不该写的。现严正声明:过去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我要发挥一个真正大法弟子的作用,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9/28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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