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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淑兰 1999年7月,由于怕心重,女儿代我写了“保证书”,我没拦,这是不对的做法。我声明女儿写的“保证书”作废。今后我坚定修炼法轮大法,跟师父返本归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9/2873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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