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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日华 由于初期悟法不深,曾代别人签过字,曾劝别人在居委会交过大法书,还有以前曾在派出所说过“不去北京”,在此严正声明作废。洗刷污点,坚定修炼,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23/289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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