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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马红艳 我于99年10月进京为法轮大法喊冤后被非法拘留。由于警察的威胁和恐吓,在“保证书”上和一些询问笔录上签字。这都不是我情愿的。特发此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有损于大法的全部作废。加倍讲清真象,坚修大法永不动摇。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24/289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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