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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何玲、陆淑凤 2001年12月30日,单位领导把我找去谈话,他们逼我和大法决裂,我不说,后来他们说让我丈夫给我签字“不去北京”,我默认了,我没把握好自己,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特此声明作废。今后一定坚修大法心不动,一修到底,以法为师,坚定正念,铲除破坏大法的一切邪恶,时刻用大法对照自己,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28/2923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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