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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艳红 我以前因学法不深,违心地在“保证书”上签名“不修炼法轮功了”。现在我声明我以前在“保证书”上所写全部作废。从新开始修炼,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带来的损失,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28/2923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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