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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惠真

    我在2001年11月左右,在正法路上不慎被邪恶非法抓走,在邪恶的高压下违心地配合了邪恶,签了字和按了手印,做了一名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做的事。现在我严正声明:我在公安局和看守所里在邪恶面前签的名字和按的手印及照的像等,声明统统作废。包括家人(丈夫),还有别人替我写的“悔过书和担保”签字,还有邪恶替我写的“悔过书”(我签的名),现在声明一律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定地维护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6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1/341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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