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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盛利华

    我于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法轮大法使我原来被汽车撞伤的脚恢复了正常的行走,身体健康,而且提高了我的道德水平,净化了我的心灵。2000年4月,我进京上访,找到中央信访局后,却遭到拘留15天。2001年元月16日,我正在家打扫卫生准备过年,突然莫名其妙被抓走,说是送我去所谓的“学习班”学习6天,却被送到市看守所无故关押51天。之后,于2001年3月9日又被转送到区洗脑班进行强制洗脑,其间因炼功被区“610”主任踢伤。2001年3月29日从区洗脑班押送到市洗脑班,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被罚站几个小时,送拘留所非法拘留7天,后绝食抗议又于2001年4月24日被送到市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15天以后又被转到市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因炼功被看守用手铐铐了28天之久。2001年7月2日被转到劳教所,直到2001年11月14日因接受洗脑才被释放回家。在以上种种迫害、强行洗脑和造谣欺骗下,我没有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害怕的心理支配下干出了错事,在“悔过书”上诽谤师父、诽谤大法,甚至对自己堂堂正正依照宪法进京上访也成了要交待的“罪行”。直到现在,我看了师父2001年发表的经文,才彻底清醒。原来自己的所作所为已背离大法,走上了邪悟,给大法带来了损失。如果不发表声明,已不配再做慈悲伟大的师父的弟子,所以千方百计地寻找上网声明的机会。在此,我做以下严正声明:

    1、我在劳教所神志不清时写下的“悔过书”全部作废。

    2、在市第一看守所写的“材料”全部作废。

    3、写给其他大法弟子劝其接受洗脑的信,以及劝说其他大法弟子接受洗脑的话全部作废。

    4、所有不利于大法、违背大法、破坏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

    我向伟大慈悲的师父保证:今后一定要抓紧时间学法炼功,加倍弥补,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7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3/342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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