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籍玉华
以前在单位写过“保证”,现在声明作废。珍惜修炼机缘,从今后下决心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3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3/342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