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贺恋
2002年元月在县拘留所期间,所说所写对大法不利的东西一律作废。揭露邪恶,讲清真象,用实际行动洗刷污点。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8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4/342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