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有胜

    我自1995年10月得法,6年来,通过学法修炼,我的身心受益很大,师父不但给了我第二次生命,还把我多病的身体净化到无病状态,使我走上了返本归真的道路。

    2002年4月17日晚10点多钟,镇委和派出所出动30余人爬入我家非法把我抓捕,并砸坏了家里的门和打坏了我儿子的眼睛。在派出所里它们5个人强行把我锁在铁椅子上,双手带手铐,第二天送市洗脑班。在洗脑班里由于自己有求安逸之心,接受了它们的邪悟,还去影响别人,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能做的事。现在想起来真是后悔,对不起恩师的慈悲苦度,忘记了自己千万年的等待,现在我严正声明:在洗脑班和镇委所说、所写的违背大法的一切作废!

    1、所写的所谓的“决裂书、悔过书、揭批书”作废!

    2、所说的对大法不敬的话作废!

    今后我要努力学法,静心发正念,清除邪恶,讲清真相,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7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10/34596.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