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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淑芹 我是1996年4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功的。我进京证实大法一次,被邪恶绑架一次。由于我进京正法,单位停发工资,停止工作至今。在2002年7月30日接到单位的通知让我去单位领劳保证、工资本。单位领导逼我写保证书,让我保证“以后不参加法轮功活动”,如果不写这个“保证”就什么都没有我的,什么都不给,我当时动了人心,怕没有生活来源,我便顺从了邪恶的安排,写了“保证”。回到家后,师父法身在我面前显现,师父为我没过好关而痛心,两眼不是流泪,而是淌血。我深深痛悔自己没有把握好自己,听从了邪恶安排,而走向邪悟。现在严正声明:单位逼我写的那份“保证”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7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26/3559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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