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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大法家属、王丽娜

    我没炼法轮功,我母亲炼法轮功,从她身上我看到了大法的神奇。今春母亲去探亲,恶警上门,威胁我替母亲签字。迫于无奈,我违心地在“三书”上签了字,通过看真相资料,我知道了法轮功是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在此,我严正声明:我替母亲签的“保证”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2年8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28/356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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