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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宋玉贤

    今春我去外地探亲时,我女儿在公安恶警的威逼下,违心地在“三书”上替我签了字,知道此事后我非常痛心,在此严正声明:我女儿替我签的字作废!我决心走好自己的路,真正做一个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8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28/356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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