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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马凌仙

    前几天,公安局因为怕我进京正法,就威胁我说:“根据你以前所为,我们上报的材料,省、州已经批下来了,判你劳教一年零六个月,但根据你现在的表现和学校的反应意见可暂时不送,如果再有其它类似行为,马上就送你去劳教。”并叫我在判决书的“送劳教人”后面签字,我由于学法不深,心性有漏,被邪恶钻了空子,受邪恶的控制签了字。过后我醒悟过来,我所做的是最正的,是在助师救度众生,是最伟大的事,我是主佛的弟子,只听师父的,我有师父给予的破除邪恶的能力,不惧怕邪恶,邪恶不配来迫害我,我不承认邪恶对我的迫害,全盘否定邪恶迫害我的一切安排,所以特此严正声明,我的签字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7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8/30/358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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