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饶凇
我今年九岁,由于学法不深和有怕心,在学校老师的逼迫下说了不该说的话,签了不该签的字,对不起师父,在此声明以前干的错事全部作废。今后一定做好,加倍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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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8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4/360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