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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潘文光

    由于学法不深,根本上对邪恶迫害认识不足,在法理上没有真正清醒的认识,被迫之下,在拘留所里所做的笔录签字、公安派出所和厂领导叫我写的“认识、保证”、及“检查”、签字等,给法轮大法造成了不良影响,并且给我的修炼留下污点。现本人严正声明:以前向邪恶势力妥协所做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法轮大法是千载难逢、万古难遇的宇宙大法,我千万年等待、寻找的就是这个法。从今往后,我将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重新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9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4/360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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