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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海莲

    在1999年铺天盖地的邪恶迫害大法时,我去省委上访,7月22日我被拉到体育馆,又拉到派出所。由于怕心及学法不深,在派出所被迫写下“保证”。回想当时不应该配合邪恶,事后后悔莫及。现声明所写“保证”作废。可是,我从心里不能放弃大法,从那时至今一直坚持修炼。今后一定按师父的讲法去实修,在正法时期紧跟师父的正法进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学好法,证实法,讲清真相,助师世间行,去挽救众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8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7/361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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