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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贾庆芬

    我98年9月开始修炼法轮功,2000年4月份先后两次去北京正法,向政府讲明真相,还我师父的清白。回来后,厂里对我进行迫害,百般刁难,调我出办公室,去扫地,冲厕所,后又开除留厂察看,每月只发生活费180元,就是这样,厂里对我还是不放过,多次逼迫我进洗脑班、看守所、写保证,我全拒绝。后又停发我的工资,家里人被逼无奈,就背着我写了“保证”。虽然“保证书”的内容我不知道,可是我的名字是写在上面的。现在我严正声明,2001年12月前写的“保证”作废。此后,我要学好法,讲清真相,发正念,清除一切迫害大法的邪恶因素,紧跟师父,走完正法路程,圆满随师还。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9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8/362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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