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翠华
由于我学法不深,出于怕心,在考验面前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说了不该说的话。声明一律作废。今后要走正法修炼的路,勇猛精进,坚定地维护大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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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9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8/362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