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林佩华
自从1999年7月20日邪恶迫害大法以后,我在邪恶的高压强迫下,说了许多不好的话,也做了许多错事。今天我在此声明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8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8/362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