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解有为
我在2002年4月28日于劳教所写的“三书”及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一律作废。今后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紧随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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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8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9/363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