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淑芹
自己在修炼中做的不好,在磨难来时,恶警让签字,就签字,还按手印,配合了邪恶,我声明签字、手印作废。今后走好自己的路,加倍弥补,讲清真相,救度世人,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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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9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9/363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