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仲伟丽
我于99年写过的“保证书”和在2002年照过的像一律作废。今后要勇猛精进,弥补自己的过失,紧跟正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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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2年8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9/363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