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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谭学昌

    我是一名中专生,1999年学校强行要求全校师生在反对“法轮大法”的签名册上签名,我当时因不明白真相,稀里糊涂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随着对大法的了解,我现在知道了电视上那些“自焚、杀人”等诬蔑大法的宣传完全是栽赃陷害。法轮大法是教人向善、有利于人们身心健康的高德大法,现已遍布全世界50多个国家和地区,而且弘传越来越广。我为自己签了名而深深痛悔。在此,我严正声明:自己以前的签名,不是出自于我本人的意愿,全部作废!同时,也劝告与我同样因不明真相而签名的同学们,为了我们生命的永远,赶紧醒悟,声明自己的签名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9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15/365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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