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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汉芬

    我96年得法,在99年7.20刚开始的时候,不知怎么做正法之事,有一天派出所骗我去一趟,去了就让按手印,我问他们,他们也说我们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我就按了。后来回家,我丈夫说不对劲,做错了,第二天去要他们没给。现在觉得做的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痛恨自己法学的不深,让另外空间的魔钻了空子。

    2002年7月14日政府来了几个人,拿着他们已写好的所谓“五书”让我签个名,如果拒签,就送去洗脑班。我说愿往哪送就往哪送,我坚决不签,我就向他们讲真相,证实大法好,同时揭露邪恶,让他们赶快醒悟。他们说没办法,你不签,我们就陪你去洗脑班,我还是坚决不签,他们一看我不签就逼着孩子代签了。这是平时我没有做好家里边的洪法工作所致,我痛悔万分。

    现在我严正声明: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及孩子代签的名一律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9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22/369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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