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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焦明云

    2002年4月5日晚9时左右,由于被人举报,我被非法绑架到派出所,恶警们审问到半夜2点多钟,在审问期间,给我上了三次刑,恶警们拳打脚踢,所长打我耳光,然后铐在暖气管子上,到第二天早9点多钟家人来到派出所,所长向家人索要罚款3000元然后放人,不然就送走劳教三年,家人不认可劳教,同意交罚款,恶警们逼迫抄写保证书,由于学法不深,修炼不精进,正念不足,抄了“保证书”,配合了邪恶,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给大法造成了损失,给自己修炼留下了污点,我对不起大法,辜负了伟大师尊的慈悲苦度,我非常后悔。随着正法进程的不断向前推进,我通过不断学法,学习师父的《北美巡回讲法》和《在2002年波士顿法会上的讲法》,经过一段时间调整,又回到了正法的进程中。在此我郑重声明:“保证书”作废。今后要勇猛精进,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8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22/369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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