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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洪祯

    2001年9月14日,我因到北京护法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劳教所里非常邪恶,各种刑罚用遍,法轮功学员随时可能遭受管教和犯人的毒打,即便是因为芝麻大的小事也不放过。2001年4日,不知是哪刮来的阴风,一夜间,多数大法弟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毒打,严重的有打瘫的。这样有一天管教和副队长找我谈话意思是让我“决裂”,我不同意,副队长就拿电棍在我的脖子上转圈电,看我不在乎,就暗示刑事犯给我动刑,开始拳打脚踢,然后扒光衣服用裤带抽,再不“悔过”就用两人架着我到水房泼井水,并且门窗打开,冻得我全身发抖缩成一团,那时,我满身是疥,尤其屁股上更为严重(坐凳时如坐针毡)。他们专门找恶人看着我们,坐在小塑料方凳上,按他们的要求的姿势不准动一动,还不准早睡。这样反复多次,我由于有疥且受重刑,有点儿支撑不住了,再加上他们软硬兼施,我就违心的写了“决裂书、悔过书”等。现在我深感对不起老师和大法。因此,我声明:在劳教所所写的有损于大法或破坏大法的所有文字全部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9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25/370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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