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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志文

    由于我学法不深,法理认识不清,在2002年1月26日去北京天安门打横幅时被天安门恶警抓住送前门派出所,后又送到北京城西看守所。然后又把我送到看守所非法拘留半个月。2月19日办事处又把我送到洗脑班一个月。在洗脑班我坚决不配合邪恶,它们没办法,在3月20日又把我接回派出所叫我签字“四条”。我还是坚决地不配合邪恶。他们就把我的女儿和儿子都叫来跪在我的面前劝我签字。而后邪恶的警察又拿来手铐威胁,不签就送劳教,马上就走,就这样,在儿女情的带动下,由于有私心,违心地签了字。我到家后,心中非常难受,这是我修炼最大的耻辱,给大法抹了黑。对不起我的恩师对我的培育。我决心跟师父回家。特此严正声明我签的字一律作废。由于师父洪大的慈悲又给了我一次机会,使我能在修炼中加倍弥补给法带来的损失。修炼是严肃的。我决心珍惜最后的机缘,时时事事按法、按师父要求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9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25/370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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