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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凌云

    以前我对大法做过的一切不好的行为全部作废。99年7.20后,我进京上访,后被非法送当地洗脑班强行洗脑,并被强迫收听、收看洗脑录音录像、不让睡觉、罚站,而且让叛徒向我灌输歪理等等,邪恶还给我的家人及亲朋好友施加压力,强行从家中抢走现金数千元。在这一系列的高压迫害下,我被迫妥协,并且干了助纣为虐的事。每次做了对大法不好的事后,我都痛苦得泪流满面。今天我要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其中包括:签字、“悔过书”、“揭批书”、收集学员大法书籍、电视录像、“帮教人员”与其谈话内容,以及在其它场所说过的违背真善忍的话和行为全部作废。

    在这里,我要感谢慈悲的师父再一次给我修炼的机会,同时我也要向全世界人民说一声“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加倍弥补,洗刷污点,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8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26/371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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