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方立珍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所以在邪恶迫害下产生了怕心,写了“保证”,顺从了邪恶的迫害。特此严正声明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行为全部作废!做好学法、讲清真象、发正念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9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27/37165.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