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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凤珍 我没得法之前,身体上得了各种病,花了很多钱,药吃了不少也没有好,痛苦一直伴随我。得法以后身体上的病全好了,可是在99年7.20以后,每当邪恶来找我时,让我签字我就签了。因为有怕心,还找借口掩盖自己的错误行为,这是学法不深,对大法不坚信、不严肃和私心太重造成的。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街道、派出所来找签字,不论自己所签、家里人和别人代签的全部作废。今后一定坚修大法心不动,弥补以前的过错。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0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1/389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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