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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秋敏 我于99年10月份在公园炼功,被当地派出所非法拘留。由于我学法不深,没把握住自己的心性,被迫写了“保证书”,现在我声明:我所写的“保证书”完全作废。2000年万人签名高潮时期在单位被迫诽谤大法签字作废。我早已迷途知返。今后我要在正法进程中多学大法,真正把自己溶于法中,向世人讲清真相,助师世间行。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在大法弘传期间真正修得返本归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0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1/389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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