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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沈国娟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许多执著认识不到。在邪恶逼迫每人都要写“保证”的情况下,我家人代我写了一份所谓的“保证书”。现我认识到我知道此事后未能及时反对,同样是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在此,我严正声明由家人所代写的、所代做的一切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加倍弥补,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0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4/3907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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