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永秀 派出所来我家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炼就送我去拘留所。在怕心的带动下我说了妥协的话,现在严正声明:以前说的妥协话作废。今后要精进修炼,跟上师父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0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4/39078.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