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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桂芳 我曾犯了一个大错误。为了见关在劳教所的女儿(大法弟子),劳教所写“决裂书”让家属签字,结果我让我侄签了(我当时想他不修炼)。这是极端错误的,这不是让别人犯错误了吗?让别人和大法决裂了吗?我越想越后悔,当时没有想到这一点。我促使别人犯错误,这不是罪上加罪吗?因此我非常后悔。这是因为我没有把自己当作一个炼功人,所以才出现这样的事。今后我一定把自己当作一个炼功人,时时处处按法的标准去做。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1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17/3965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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