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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黄绪清 由于我在讲清真相中加进了人的私心,被邪恶钻了空子,因而被非法关押二十天,儿媳帮我写了不该写的“保证”。由于不能在法上认识,我签了字。这是大法弟子不能干的事,这是对大法的侮辱。我很后悔。现严正声明我所签的字一律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我要珍惜这千万年的等待,做一个合格的大法粒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0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21/3981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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