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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丁淑芬 我被迫害情况: 2000年12月被村委会勒索1000元;2001年12月29日被勒索1000元;2001年12月30日再次被勒索500元;城镇长与村长又先后勒索我590元;2001年3月,城镇领导和村长把我的房照拿走,威胁我如果第二次进京就作为进京路费。2002年下旬,派出所和村上4个人到我家,问我进不进京,不进京就签字,进京就抓人,我被迫签了字,在此我严正声明被迫签字的“材料”作废。讲清真象,坚定修炼。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1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23/399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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