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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任明芳

    我在劳教所被迫和欺骗下所写的“悔过书”中有违背法轮大法的话一切作废。今后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我为了维护、证实大法上京打横幅向世人讲“法轮大法好”被抓,被非法判刑一年半。警察告诉我送你劳教是上面的意思(当时我的年龄已超过劳教规定界限,证明他们视法律为一张废纸)。上山后,恶警告诉我们:一天不接受洗脑就延长三天,一月不接受洗脑就延长三月,一年不接受洗脑就延期三年,不接受洗脑就关死在劳教所,永远不会再有自由。他们安排吸毒人24小时轮换看管、打骂我们。成天面壁,双手高高举过头、趴在墙上。从早上6点一直站到深夜1、2点钟,不准洗脸、刷牙,吃喝拉撒在一间屋里,同修之间不能交谈。派来叛徒轮番给我洗脑。就这样苦熬了半月,我执著心出来了-心里越急,背得的法记得的越来越少,就更急。我想我也用他们的办法来骗骗他们,因此写了假的“悔过书”。

    出来后,静下心来,用法来衡量,尽管当时接受洗脑不是出于真心,但还是给大法带来了损失和侮辱,给自己悟到的抹黑。通过学法,认识到了作为一个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责任的重大,应珍惜机会、珍惜时间,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对个人的得失、安危不应再想,在任何环境中都能体现大法弟子的风范。像师父讲的“用理智去证实法、用智慧去讲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与救渡世人”。(《理性》)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0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25/399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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