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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庄刚祥

    由于我未能严格按照大法要求的心性标准做,在变异的观念驱使下,在遭受严重迫害后和家人一起采用花钱办理“所外就医”的方式离开劳教所的迫害,并写了一个“遵守什么”的“保证”及错误地以我父亲的名义代写了家属的“保证”。

    通过学法和交流我认识到这是一种变异的、变向向邪恶妥协的行为,给邪恶的旧势力迫害法造成了不该有的借口!在世间给法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自己种种不正当行为也给自己修炼造成了障碍和干扰。为挽回我个人的错误给法造成的损失,我在此公开严正声明:我在劳教所被迫害后办理“所外就医”时所做、所写的不符合法轮大法修炼人心性标准的一切作废。我将努力争取挽回给法轮大法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并决心在今后的正法修炼中严遵法理及师父的教诲,坚定维护大法,精进实修,走好自己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1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26/400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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