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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吴秀芳 2002年3月3日下午3时我去农村散发大法资料被抓,非法拘留35天。2002年4月4日左右,在市拘留所写了“保证书”。我严正声明作废。无论发生什么问题我都要修炼下去的。这个“保证书”是在强制下写的,强制是改变不了人心的,所以声明作废。珍惜修炼机缘,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4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13/394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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