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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宋丽萍

    自天安门自焚事件发生以后,在当地派出所的邪恶压力下,自己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情,违心地写了一份“保证”,现严正声明在当地派出所的“保证”无效。今后一定要听师父的话,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进程,一修到底,做一名真正的正法期间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1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29/401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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