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扬淑华 我在得法前一身病,1998年修炼大法后,身体奇迹般的恢复了健康,深感大法的威力。 我于2001年10月去北京请愿时被抓到看守所并被非法劳教两年。在教养院里两次绝食抗议被带着手铐灌食多次,有的学员绝食长达27天都站不起来了,还被逼迫坐马凳直至被迫害致死。还有的学员被带上手铐,七八个警察用电棍电,用皮鞭抽,最后打的全身都是黑的;还有的学员被打的昏了过去;还有的学员被蘸凉水的电棍电;将学员的头往墙上撞…2001年3月对全院所有坚定的大法弟子进行新一番的迫害。在这种非人的迫害中,我神智不清时,写了所谓的“决裂书;悔过书”之类的东西,从此以后一个多月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最后都承受不了,教养院办保外就医,回家后一直没好。师恩浩荡,慈悲伟大的师父没有因此而放弃我,一次又一次点化我,使我幡然醒悟,我明白过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严重损失,决心坚定修炼,紧跟师父正法进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声明自己所做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0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30/40238.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